熏蒸灭鼠由于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所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牢记注意事项。
一、注意安全
大多数熏蒸剂不仅能毒杀鼠类,使用不慎时,也能读害人、畜。为防止发生事故,使用化学熏蒸剂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宣传教育,做到人人明白。
2、熏蒸工作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并掌握有关技术。
3、毒剂应由专人保管。分装应选远离住房、畜圈的通风地点进行。烟剂应妥善保管,防治着火。
4、熏蒸灭鼠应在白天进行,若必须在夜间进行时,应加强安全措施,禁止在雨天施放氧化苦。
5、熏蒸场所应密闭,不漏气。在熏蒸期间,应张挂警戒标志,有专人值班,禁止无关人员出入。熏洞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避免吸入毒气。
6、熏蒸工作人员进入熏蒸场所必须使用防护用具;必须有2人以上同时工作和出入,严禁单独行动;进出熏蒸场所时,必须清点人员。
7、熏蒸工作人员在毒气环境工作时,即使戴防毒面具,亦不得超过以下时间;氯化苦20分钟、氰化氢10分钟、溴甲烷3分钟。工作时间需要延长时,应在上述时限到达后,出外休息片刻再入内工作。二氧化硫根据情况而定,工作者感觉不适时即可退出休息。有中毒症状者需有人伴同,离开现场。
8、排放毒气后,应按规定做毒气测定,符合标准后,方能宣布安全。
9、熏蒸剂的容器、残渣和死鼠,应按规定处理。
10、防毒面具应在离开染毒区5m的上风向才可摘下。沾有熏蒸剂的工作服禁止放在室内。熏蒸后应洗澡。
二、合理用药
船舶灭鼠以氰化氢较好,下水道灭鼠可用燃烧硫磺法,熏洞灭鼠以木屑烟炮较为经济实用。使用化学熏蒸剂时,凡比空气重的气体,应尽可能从高处施放(如氯化苦、溴甲烷、二氧化硫);而比空气轻的气体则应在低处施放,这样才能使气体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充分发挥作用。应将气体发生器均匀分布,使气体分布均匀,保证在一定时间内空气中达到有效致死浓度。
三、掌握熏鼠时机
大面积杀灭野鼠时,由于熏蒸剂的支出远远超过毒饵,工效又较低,故不宜在从未灭鼠地区或高密度地区直接使用。在能够使用毒饵的情况下,应首先使用毒饵,然后再用熏蒸剂。在使用毒饵、鼠密度大幅度下降后,存活鼠对毒饵有拒食性的情况下,使用熏蒸剂可收到良好的效果。在使用熏蒸剂前应普遍堵洞一次,24小时后再对掘开的洞进行熏杀,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用药量。在开阔地区,对白天活动的鼠类,也可在见到鼠进洞后进行熏蒸。
四、减少遗漏鼠洞
用毒饵时,个别洞口未投药对灭效影响不大,而用熏蒸剂时则不然。因此,野外熏鼠时,应仔细找洞口,减少遗漏鼠洞,以保证效果。
五、交替使用
是用熏蒸剂虽不存在耐药或拒食,但在同一地区反复使用同种熏蒸剂,效果会越来越差。因此,在连续使用灭效较差时,亦应交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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