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石家庄市卫生局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管理的意见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杀灭蚊子、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的防制服务机构(PCO)在一定意义上讲,发挥了较好作用,但由于机构设置过多,设置不够规范,设置层次不高,企业资质不清,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同程度存在乱用药、不按技术操作等问题,不仅杀灭有害生物的效果差,而且容易产生抗药性,导致“四害”蔓延和扩散。为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活动,进一步做好消杀有害生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切实加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管理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认定
凡从事消杀蚊子、苍蝇、蟑螂、老鼠、蚂蚁、跳蚤、虱子、蜱、螨等危害人体健康、影响人们生活的有害生物及控制其孳生活动的服务机构均为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est Control Operation,以下简称PCO)。
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审核
(一)凡在石家庄市行政管辖区范围从事杀灭和控制有害生物活动的PCO以及制售相关药械的单位都必须办理市爱卫会办公室核发的《石家庄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依法进行年检。
(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须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三)PCO从业人员须参加市爱卫办委托卫生防病机构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经国家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核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上岗证。
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一)PCO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资质PCO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业务,有资格在各宾馆、饭店、商贸服务等重点行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家居进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二级资质的PCO可在指定的区、县(市)内开展业务,有资格对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二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除外)及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贸服务行业及家居进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
(二)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使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目前一级资质PCO控制在3家以内,二级资质PCO控制在10家以内,以后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数量上再适当调整。
(三)PCO承包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鉴定由市爱卫办统一格式印制的合同书,合同书双方各执一份,并上报市爱卫办及区(县、市)爱卫办各一份。PCO要对被服务单位进行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环境整治,清除孳生场所,完善预防措施。PCO进行消杀服务前要制定施工方案,并监测服务前、后的有害生物密度,进行效果考核,做好资料存档。
(四)PCO在服务过程中,从业人员须穿着统一配备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佩戴《上岗证》。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结合化学、物理、生物、生态防制。科学用药、合理用药,按全市计划轮换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和杀灭效果,防止产生抗药性。每次服务完成后,须填写《消杀服务记录》,记载消杀部位、用药名称和用量,双方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PCO在杀灭和防制有害生物工作中,必须使用具有“三证”(国家化工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农业部门的农药登记证、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标准证)的合格产品或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产品,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剧毒灭鼠药或其它杀虫药械。药械的储存要有固定的仓库,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入库、出库制度,确保安全。
(六)市爱卫会办公室对全市PCO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区(县、市)爱卫会办公室可对二级资质PCO进行监督。市爱卫会办公室委托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委员会对PCO进行资质审查和认定,委托卫生防病专业机构对PCO的消杀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及培训从业人员。对服务质量和消杀效果达不到有关标准、不按统一要求用药、使用急性剧毒鼠药或其它违禁药物及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无《资质证书》、未经批准自行开展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的,按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