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出口货运集装箱的害虫防治应当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意义重大。
一、国家对集装箱害虫防治的规定
1、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规定,依据此法规结合对出入境集装箱的监督、查验结果,制定实施除虫细则。
2、入境、出境的集装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卫生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和除虫:①来自疫区的;②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③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④发现与人类健康有关的病媒昆虫的。
3、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货主的申请,实施除虫。
4、由国外起运、途径我国境内但不启封的集装箱,如果发生流行病学上有重要意义的事件,也应当实施卫生处理。
二、集装箱害虫防治的准别工作
1、人员准备 选派2—5名专业技术人员。
2、技术准备 根据病媒昆虫种类、生态习性、数量、分布,结合集装箱种类、特点,选择杀虫药械,制定防治措施。
3、药械准备 准备自身防护用品,以及病媒昆虫检查、采集器具。
三、集装箱害虫防治的具体方法
1、熏蒸法 适用于实箱
合适的杀虫剂有:硫酰氟,用量8—12g\m3,作用时间要达到24小时,才会起到作用。溴化甲烷,用量10—30g\m3,作用时间至少达到24小时,虫菌畏,用量15—50g\m3,作用时间至少2小时,磷化铝,用量3—6g\m3,作用时间至少72小时。
施药的基本要求:要熏蒸的集装箱应该单层平放在平坦的场地,密闭熏蒸期间不应挪动,熏蒸最低温度应该高于5℃的情况下实施。熏蒸剂应是三证齐全的合格产品,浓度检测不合格、采取补救措施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更换集装箱重新熏蒸。施药期间必须有明显的警示牌或张贴警戒标志。熏蒸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安全操作知识和防护知识。水果、蔬菜等鲜活货物不宜采用熏蒸的方法除虫。
施药程序:首先要密封集装箱箱门、通气孔,然后插管,即把链接熏蒸剂的管子通过门缝插入集装箱内,打开阀门进行熏蒸施药,熏蒸完毕后最后一步是注意散毒,打开集装箱箱门、通气孔,做好监护工作。
2、喷洒发 适用于空箱或开项箱。
根据病媒昆虫种类、生态习性、数量和分布情况选择合适的杀虫剂。
施药程序:首先打开箱门或顶端篷布,使用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喷洒药物,然后使用手提式热烟雾机进行热雾处理,再然后使用手动压缩式喷雾器直接喷洒杀虫剂杀灭爬虫或幼虫,最后关闭箱门或顶端篷布。在集装箱门外明显处黏贴《卫生处理开箱须知》,内容包括药剂名称、药剂简介、实施时间、开箱时间、散毒时间、实施单位等,防止不知情人员的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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